工业增长速度是如何计算的


现行工业增长速度基于工业增加值计算,计算方法也称之为价格指数缩减法,其基本原理是工业增长速度旨在反映工业生产的物量动态变化,按现行价格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变化既包括物量因素,也包括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及消耗的原材料等价格)因素。为了真实地反映工业生产的变动情况,必须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计算出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然后计算实际工业增长速度。鉴于目前价格指数的编制情况,采用“单缩法”(即只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缩减工业增加值)计算工业增长速度。


工业增加值核算不仅涉及指标多,而且对相关指标的细化、分类有较为严格要求,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根据统计调查周期和指标详细程度的不同,工业增加值核算一般分为三种情况: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核算,一般年度工业增加值核算和月度工业增加值核算。其中,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核算最为详实。


(一)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制度,工业增加值计算范围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其他行业附属的工业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以及工业个体经营户。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以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结果的加权平均数为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工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其他行业附属的工业产业活动单位增加值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工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以生产法的计算结果为准。在计算中,首先分别计算39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的增加值,然后合并生成3个行业门类增加值,最后合并生成工业增加值。

1.生产法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工业总产出=工业总产值+ 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


2.收入法


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法和收入法增加值数据的调整


从理论上讲,按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结果应基本一致。但是,由于部分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和水平达不到增加值核算要求,往往使得采用两种方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呈现出不同程度偏差。一般情况下,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偏大,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偏小,因此有必要将采用两种方法计算的增加值进行加权平均,使工业增加值更加接近实际。鉴于经济普查方案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指标较为详细,便于增加值核算和调整,因此,国家统计局规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计算结果的加权平均数。调整方法如下:调整后的工业增加值=生产法工业增加值×0.75 + 收入法工业增加值×0.25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