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支持分手费。无论是不是小三,都不支持。

但是不是说你要了就违法。你要了,人家老婆随时能起诉你要回去。如果这男人的老婆一直不知道,这男人也是真心实意给你,其实也没啥。

就算是告了要回分手费,你也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你威胁他“如果不给分手费就把他怎样怎样”才是敲诈勒索罪。

总之,如果硬要钱,也不能通过分手费这种方式。。。如果男方愿意给,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我打个比方说,你可以要男方控制下的公司股权。。。比如说你注册个皮包公司,然后怎么怎么样总有一些垃圾资产,通过评估增值之类然后被吸收合并重组。。。。然后你就拥有了男方公司的一部分股权之类。。。

或者说你呢,你卖一些东西给男的。有一些东西价格说不清楚的。三万的玉你卖他三十万,或者什么其他的,反正你卖点价格法院都无法判断的东西给他。。。。。。手续齐全,合同规范,有实物,有交接,即可。

当然啦,有这个脑子,能做好这事儿的人,为什么要做小三哈哈哈。。。

(以上纯属胡说)

从法律角度来讲:分手后该不该给分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