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哪些 扩展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环保部门等。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劳动者的安全权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环保部门负责监督企业的环境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这些部门共同组成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哪些 扩展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


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 工业和信息化部

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4. 国家能源局

5.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6. 国家核安全局

7. 农业农村部

8. 国家旅游局

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0. 环境保护部

11. 国家铁路局

12. 国家海事局

13. 交通运输部

14.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1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17. 国家文化和旅游部

18.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19. 国家体育总局

2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2. 中华全国总工会

23. 全国妇联

24. 全国工商联

25. 全国质量管理协会

26. 中国科学院

27. 中国工程院

28. 中国纪检监察系统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