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课程分为专业课和公需课。专业课是由财政局负责组织的,需要完成60学分,其中包括必学课程学习不低于40学分。而公需课则是由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需要完成30学分。


根据《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的,将不得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


因此,虽然2012年以前的继续教育不需要补学,但为了保证职业发展和个人资格,建议您按时完成继续教育的必学和选学课程。